政策摘要
為保障老人口腔健康,減輕老人經濟負擔,補助經濟弱勢老人裝置假牙,以維護老人生活品質與尊嚴。
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或55歲以上原住民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老人
-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 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
- 經本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 經本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50%以上
補助金額
- 上下顎活動假牙補助3萬3千元~4萬4千元
- 單顎活動假牙補助1萬7千元~2萬2千元
- 假牙維修補助6,600元
申請期間
今(113)年度接受申請至113年12月10日或額滿為止。
申請方式
洽各特約醫療院所(診所)
應備文件
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身分證影本、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等相關證明
聯絡資訊
- 洽辦機關/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洽辦科室/老人福利科
- 洽辦電話/06-21569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