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研究顯示,每1,000位新生兒中,約有1~2名患有先天性雙側中、重度聽力損失。先天性聽力障礙的寶寶,若能透過新生兒聽力篩檢及早發現,並於6個月前接受療育,未來在語言、認知及溝通技巧等方面的發展,將幾乎與正常小孩相當。
服務對象/申請資格
自101年3月15日(含)以後出生,本國籍未滿3個月之新生兒。
服務內容/補助金額
- 101年起,凡3月15日(含)以後出生,本國籍新生兒在出生三個月內,於國民健康署公告之「新生兒聽力篩檢特約醫療機構」接受篩檢個案,檢查費用由政府負擔,並由特約醫療機構逕向政府申請每案新台幣700元篩檢經費。
- 為鼓勵民眾配合本項施政服務目的,確實掌握新生兒於出生後三個月內即能接受篩檢,若逾三個月接受篩檢之個案,不列入本補助方案對象,其篩檢費用得視各醫療院所收費標準自行支付。
- 若至未經國民健康署公告之「新生兒聽力篩檢特約醫療機構」篩檢,需自行負擔檢查費用。
聯絡資訊
- 洽辦機關/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 洽辦科室/國民健康科
- 洽辦電話/6357716#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