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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保險

 

政策摘要

臺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配合宜居城市方案,本府與凱基人壽等5家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秀峰公記及朝興等5家基金會共同推廣「微型團體傷害保險」,民眾不需額外支付保費,即可獲得為期一年微型保險保障。

政策成果

本市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及特殊境遇家庭戶內成員、經濟弱勢兒少年生活扶助、中低收入老人及國民年金保費減免資格之新住民近8.8萬弱勢民眾受惠,可享有為期一年「微型保險」保障。

服務對象/申請資格

  • 本市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輕/中度身心障礙者及特殊境遇家庭戶內成員、經濟弱勢兒少年生活扶助、符合國民年金保費減免資格之新住民,年齡滿15足歲至保險年齡70歲止,以及列冊中低收入老人者,年齡滿65足歲至保險年齡75歲止(不含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等級)之具備符合微型保險的投保身分者。
  • 15足歲至未滿60歲重度身心障礙之具備符合微型保險的投保資格身分者。
  • 未投保相同性質之保險。

服務內容/補助金額

  • 微型保險保額:新臺幣10至50萬 (依合作保險公司納保保額)。
  • 保險期間:一年期( 依合作保險公司納保期間)。
  • 保險範圍:符合微型保險資格的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非指疾病引起),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
  •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

服務時間/申請時間

福利身分/投保身分 保險日期起 保險日期迄
低收入戶 114年11月01日 115年10月31日
中低收入戶 114年11月01日 115年10月31日
輕、中度身心障礙者 114年11月01日 115年10月31日
經濟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者 114年11月01日 115年10月31日
特殊境遇家庭戶內成員 115年06月01日 116年05月31日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長者 115年06月01日 116年05月31日
特定15歲至50歲輕、中度身心障礙者 115年01月01日

115年12月31日

15足歲至未滿60歲重度身心障礙 115年06月01日 116年05月31日
國民年金保費減免資格之新住民 115年05月01日 116年04月30日

申請方式

本局結合民間資源,主動為符合微型保險的投保身分者辦理投保,提供基本的保險保障。

聯絡資訊

  • 洽辦機關/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洽辦科室/社會救助科
  • 洽辦電話/06-2991111#6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