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降低本市65歲以上長者,因感染肺炎鏈球菌導致嚴重的併發症或死亡,積極維護長者的健康,減少醫療費用支出。
服務對象/申請資格
65歲以上長者:
- 從未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者,常規接種一劑PPV。
- 曾經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者PPV者
(1) 65歲以後曾接種PPV者,無需再接種。
(2) 65歲以前曾接種PPV者,可經醫師評估再接種1劑PPV。
(3)曾接種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且65歲以後從未接種PPV者,間隔1年以上,可經醫師評估再接種1劑PPV。
補助金額
疫苗以外之費用,合約院所得依各縣市收費標準酌收掛號、診察等費用。
聯絡資訊
- 洽辦機關/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 洽辦科室/疾病管制科
- 洽辦電話/267975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