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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暨「包租代管」計畫

政策摘要及成果

一、租金補貼計畫

行政院於111年3月31日通過「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本市配合中央政策辦理,112年租金補貼7月3日起開始申辦,往後採隨到隨辦制度,符合資格者即可領取補貼,統計至113年3月31日,本市已受理申請58,722件(含舊案帶入),已核准補貼35,883戶,持續受理民眾申請並辦理審查作業。

二、自購和修繕利息補貼:

112年度除中央「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於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自購貸款利息補貼共計受理4,582件、已核定1,903件,修繕貸款利息補貼共計受理215件、已核定69件。本市加碼「首次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6萬元)於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受理申請。針對2年內購置住宅貸款戶,除可申請內政部「整合住宅補貼實施方案」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經審查合格除補助最高210萬元20年優惠利率外,再提供一次性補貼6萬元,40歲以下青年可優先通過,112年12月核定630戶,已完成撥款作業。另內政部住宅補貼亦有「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經審查合格可補助最高80萬元15年優惠利率。

三、包租代管計畫

  1. 以稅捐優惠、修繕補助及收租管理等誘因吸引閒置住宅加入本計畫出租作為社會住宅,降低興建社會住宅之財務壓力。並委由租賃業者協助媒合民間空屋及有承租需求之民眾,達到多贏局面。房東可享有稅賦優惠及修繕費補助。房客能以低於市場租金之金額承租,符合資格者另享有租金補貼或補助。
  2. 成果:本局自107年辦理計畫至今,縣市版第四期計畫於112年10月19日開辦,截至113年3月31日,本市縣市版及公會版共計已媒合7,287件,持續辦理媒合中。

聯絡資訊

  • 洽辦機關/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洽辦科室/都市住宅科
  • 洽辦電話
    1. 租金補貼計畫:06-2991111#1148
    2. 包租代管計畫:06-2991111#7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