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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長者照顧安養】中低收入老人收容照顧

中低收入老人收容照顧

政策摘要

為照顧本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失能老人機構照顧服務之需求,補助養護費用,減輕家庭負擔。

申請資格

中低收入老人失能等級七級以上者及低收入戶老人養護費補助(收容照顧養護費補助):本市列冊低收入戶老人、中低收入戶老人及領有本市發放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1.5倍以下

補助金額

  • 安養機構:每人每月補助10,000元
  • 養護/長期照顧機構:每人每月補助18,000元(輕度)~22,000元(中度失能以上)
  • 護理/精神護家/失智照顧機構:每人每月補助22,000(輕度)~25,400元(中度失能以上)

申請時間

依各區公所上班服務時間

申請方式

至戶籍地區區公所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中低收入老人失能等級七級以上者及低收入戶老人養護費補助(收容照顧養護費補助):

  • 接受收容照顧者申請表、體格檢查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證明(由公所開立)
  • 地區級以上醫院醫生診斷證明書(針對入住護理機構者)

聯絡資訊

  • 洽辦機關/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洽辦科室/老人福利科
  • 洽辦電話/06-2982617
    06-2991111#8012、8979